最近的大规模裁员潮波及了很多H-1B员工,我们收到了很多同学的咨询,其中还有很多H-1B刚生效没几天的同学,没想到刚上岸不久又被裁员潮一巴掌拍回了海里···
希望以下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,但更希望你用不到···
1. Grace period
H-1B员工在离职后都有一个60天的grace period,可以让大家找新工作或者转成其他身份。
Grace period在离职后会自动开始,不需要申请,主动辞职或者被裁员的grace period没有差异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本来H-1B有效期就不足60天,那么grace period的结束日期就是H-1B的到期日。
例如,小金同学的H-1B有效期是2019年11月30日到2022年11月29日,他的最后一天工作时间是2022年11月1日。那么,小金同学的grace period是2022年11月2日到11月29日,而不是常规的60天。
2. Severance是否算工资
计算grace period的开始时间对于大家开始找工作倒计时是很重要的。
很多同学咨询时提到,公司会给severance,而由于severance是停止工作后才开始发,他们不确定怎么计算grace period的开始时间。
这个问题,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如果公司是以普通paystub的形式发severance,那么可以将severance的结束后的第一天当做grace period的第一天;
如果是明确写着这笔是severance的款项,那么需要以常规的paystub结束后的第一天当做grace period的第一天。
3. 办理H-1B transfer
被裁后最好的情况应该就是可以在grace period内找到新工作了。
注意是要在grace period将H-1B transfer申请提交到移民局,不是在期间找到新工作就万事大吉。
如果新公司同意使用加急服务 (premium processing, PP) ,多付$2,500让移民局加速处理,拿到H-1B transfer approval notice之后再到新公司任职是上上策。
但其实拿到receipt notice也是可以开始工作的。
所以如果你时间紧迫,而新公司考虑节省开支等问题,不使用PP,也是不影响入职的。建议小伙伴们不要因为和公司争取PP而耽误谈offer的进度。
办理H-1B transfer和办理抽签型H-1B的流程其实是一样的,只是不需要抽签,还是需要提交材料证明新公司职位符合H-1B specialty occupation的要求,提交LCA给劳工部审核并批准,证明你符合这个职位的要求,且有保持H-1B身份。
准备H-1B申请需要多少时间受很多因素影响,比如新公司的业务是否与你的学位专业匹配,公司规模大小,公司是否曾经申请过H-1B,收集相关的个人和公司材料所需时间等,短则半个月,长则几个月。
所以,尽管grace period最多有60天,但给大家找工作的时间并不多,在找到新工作之后一定要立即让新公司启动H-1B transfer程序,避免grace period内无法提交到移民局。
H-1B transfer不需要提交前公司的H-1B材料,也不需要前公司特意出一封工作证明信,只需要H-1B approval notice和最近的paystub, W-2等,所以如果前公司不同意给H-1B申请材料也不用担心。
H-1B approval notice 可以是复印件,但要拿走原件下方的I-94,具体请看《H-1B生效后别踩坑!工作时长和工资可以有变动么?跳槽需要几张paystub?》
H-1B transfer未必需要使用与前公司一样的H-1B occupation,只要与新公司业务相符且与你的学位专业相符,使用不同的occupation也可以。
而且,如果你的本科是A专业,研究生是B专业,前公司当时是以A专业为你申请的H-1B,现在新公司也是可以用B专业为你申请H-1B的,不需要担心。
有些同学是在还没有入职的时候就被撤回了offer,因此没有前公司发的paystub。这种情况不是完全不可能办理H-1B transfer,但不同的公司和律师有不同的处理方式,需要向新公司确认其代表律师同意在此情况下尝试做H-1B transfer。
4. 申请境内转配偶身份
如果配偶有身份,比如F-1, H-1B, O-1,可以申请境内转成配偶身份 (F-2, H-4, O-3)。
如果配偶是公民或者绿卡,可以申请婚姻移民。建议尽量在grace period内提交婚姻移民申请和I-485境内调整身份申请,申请审批时期可以合法在美居留。
5. 申请境内转B-2
在当下的裁员潮,很多公司都已经freeze hiring,可能在grace period期间找到新公司也不是易事,那么可以考虑境内申请转为B-2,一次最多可以要求180天。
不过需要注意,B-2的pending时间非常长,可能申请中所要求的B-2身份截止时间都过了,还没有等到批准的消息。这时候,需要在上一个B-2要求的截止时间结束前,再提交一个B-2申请,以确保身份不断档。
6. 转为其他身份
也有同学问过被裁员后是否可以申请转为O-1或者L-1。
需要说明一下,O-1和L-1也和H-1B一样需要公司提供sponsorship的,所以在被前公司裁员的前提下,办理O-1或L-1也一样需要找到新工作。
如果已有H-1B名额,直接做H-1B transfer是最快捷最方便的,考虑是否能符合要求更复杂的O-1或L-1,未免有些舍近求远。
何况,L-1是要求在过去3年中,在新公司的美国境外关联公司连续工作至少1年以上,已经被裁员的同学可能大部分都不符合这个条件···
7. 转回H-1B身份
在已经完成身份转换,变成F-2, H-4, O-3, 或B-2之后找到了新工作,需要让新公司提交H-1B申请,要求境内转换 (change of status, cos) 为H-1B,但不能拿到receipt notice就直接开始工作,必须拿到approval notice才可以,这时候做PP加急就很有必要。
如果在B-2或者转配偶身份申请pending的情况下找到了新工作,依然不能拿到receipt notice就上班。而且,很有可能因为有一个COS申请还在pending而导致申请无法直接境内转成H-1B,会被要求出境办理H-1B visa再持visa入境激活H-1B身份。
金石律所曾帮助客人在转回H-1B的申请中向移民局做出说明,最终在客人B-2 pending的情况下,移民局批准了直接COS到H-1B,没有要求出境。大家可以与新公司的律师商讨一下是否可以一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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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祝大家接下来的一切都顺利!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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