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岁的尾巴,来到风城。
它是我最开始留学时相遇的城市,也是承载了所有美好的疯狂的复杂的记忆的城市。
这里的人,和这座城市,已经不是当初懵懵懂懂的我所误打误撞爱上的。它是一道梦,梦里的海市蜃楼。
来回在风城行走,很奇怪的是最爱的还是tourism spot。既爱着stan's donut,也爱着navy pier;既爱着Langham的下午茶点,也爱着saks fifth ave;既爱着95th signature room,也爱着the bean。
虽然不知道一起走下去的时间还有多久,我想,旅行的意义就是告诉自己,这辈子的真爱在哪里,不管时间空间的阻隔。 芝加哥就是这样一座城市,如果你需要life changing, devastating, and thrilling trip, you pick the right city.
最新评论 2
:芝加哥都特么呆腻了
:哈哈 我也是,自从搬去洛杉矶,就每天想着芝加哥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