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之前有一次在芝加哥的某个商场,看到一件军绿色的羽绒服,短款,领子带粉色的毛边特别特别好看。但是当时刚到美国,对冬天没有概念,身为南方人,居然还傻傻的觉得外套不用太厚。
后来回到波士顿经常大雪,往返芝加哥芝加哥也是非常冷,我是第一次看到矿泉水瓶放在车里会冻结成冰。虽然尝试过很多次去找当时看到那件,始终都找不到。于是买了第一件加拿大鹅。短款,迷彩的,帽边毛茸茸。买短款,是因为有个迷思,觉得可以搭配毛衣裙穿,事实证明根本不太可能,真的要穿毛衣裙的时候穿鹅太热,真的要穿鹅的时候搭配裙子太冷。
买了这件迷彩的鹅以后,过了很长一段很舒服的冬天。因为其实室内一直有暖气,包括车上,公共交通上,商场里,都是暖气。如果正常穿很多毛衣加外套,常常进到室内就会脱半天衣服非常难受,能脱还好,脱不及还捂着一身汗。但是鹅的保暖性我经常里面一件卫衣或者有时候一件普通短袖/长袖,穿上出门,进室内一脱,非常轻便。
后来又逐渐觉得,自己需要买一件长款的羽绒服,因为觉得短款护不住屁股。于是又买了一件黑色长款的。买长款时候其实本身是想买Parka那件,感觉更帅气,但是当时没有我的码数,加上一些别的原因,于是选了这款修身的。虽然一直到现在都不喜欢这件,但是暖嘛,还是暖的。
Canada Goose性价比较高,最近有意买Moncler因为觉得更轻,设计感也更强。但是其实羽绒服两件甚至一件就够了。大冬天在外面也真的没人注意你穿什么,你只要注意自己暖不暖。变着花样的挨冻没必要,同样的,变着花样的换各种羽绒服其实也不是特别有必要。当然如果有钱就买,买十件。
配图跨越了好几年,自己看着都感叹。
希望你这个冬天也能好好保暖。